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扎实开展好教职工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授课时间和人员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学后第一时间,必须通过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上好安全开学“第一课”。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开学“第一课”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不得由其他培训代替。安全开学“第一课”要严格落实覆盖全员要求,对因值班值守、休假出差等未参加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
二、精心准备授课内容
教职工安全开学“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要讲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清各级党委政府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讲清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安全纪律等重要内容;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等宣传教育片,通过教育领域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全体教职工深刻认识安全事故给学校、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使教职工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要分析本单位面临的安全形势,围绕教职工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开学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扎实开展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教育和动员全体教职工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安全意识,迅速进入开学状态,严防开学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教职工安全“第一课”活动纳入全年安全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制定常态化安全工作方案,抓好教职工安全工作落实。
3.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教职工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落实,学校将按照上级精神,对未开展活动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月28日前将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sdau.edu.cn。
附件: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