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根据《山东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山农大党字〔2021〕1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通知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或部门师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档次
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教师师德考核不是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或部门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0%,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一)准备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山东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或部门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向教职工公示后,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教职工撰写个人年度师德总结,并填写《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2)。
2024年1月3日前,各单位或部门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岱宗校区1号楼417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jsgzb@sdau.edu.cn)。
(二)考核测评阶段
2024年1月8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本单位或部门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师德测评,确定教职工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对拟作出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应告知当事人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并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汇总本单位或部门教职工《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填写《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3)。
2024年1月13日前,“附件2”“附件3”纸质版盖公章后,送至岱宗校区1号楼417室;“附件3”Word电子版发送至jsgzb@sdau.edu.cn。
(三)公示审定阶段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各单位各部门考核意见及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发布。
各单位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通知每一位被考核教职工。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起5日内向所在单位或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2023年度师德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28日